时间: 2025-03-04 04:31:16 | 作者: 豆制品
2023年11月,原告朱先生在上海某汽车用品出售有限公司处购买了6瓶白酒,单价每瓶300元,合计付出货款1,800元。白酒的产品标签标明了“军中
”“非卖品”“庆祝中国人民建军八十周年”“15年陈酿”“军工质量 让人服气”等字样,寄存白酒的纸箱上还印有“指定出产厂商 农业技术实验培训基地出品”“军内专供 制止生意”“制造商:某市某粮油归纳加工厂”“产地:辽宁沈阳”等标识。商家介绍这是部队用酒,质量与贵州茅台酒相同好。朱先生买下白酒后,发现涉案白酒没有标明出产日期、厂家电话等,归于三无食物,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为维护本身合法权益,朱先生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上海某汽车用品出售有限公司交还原告白酒款1,800元并补偿18,000元。
对此,被告上海某汽车用品出售有限公司辩称:涉案白酒外包装印有出产厂商和出产答应证编号,该酒是依照相应的出产规范做出产,并非假酒;白酒瓶身清晰标明“非卖品”“军中茅台”,原告应当知晓该酒与贵州茅台集团的“飞天茅台”并不相同,被告没有成心混杂或误导原告,不存在诈骗行为;被告获得食物运营答应证,能够出售酒类食物,不存在食物安全问题。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因食用涉案白酒对身体健康形成了严峻的损伤,故原告建议十倍惩罚性补偿缺少依据。
上铁法院经审理以为,涉案白酒属预包装食物。依据法律规定,预包装食物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称号、规范、净含量、出产日期、成分或许配料表、出产者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内容。
本案中,被告出售的涉案白酒包装没有标明出产日期、保质期、出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违反了食物安全法律规定,且被告未举证证明涉案白酒的合法来历及产品契合质量衡量原则,故应确定涉案白酒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被告作为出售者,未实行进货查验责任,应确定其运营明知是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原告要求被告交还货款并付出价款十倍的补偿金,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撑。
综上,法院依法判定被告上海某汽车用品出售有限公司交还原告朱先生货款1,800元并付出补偿金18,000元,本案现已收效。
近年来,一些不法运营者冒用人民戎行名义,出售所谓“”“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严峻危害顾客合法权益,打乱正常商场次序,滋长不良社会风气,危害人民戎行形象。对此,
2022年7月6日,后勤保障部、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分发布《关于制止出售“军”字号烟酒等产品的布告》,清晰线上线下出售的“军供”“戎行”等标识、字样的产品均系不合法产品。因而,并不存在所谓的“军”字号酒,顾客对此应擦亮双眼,不要抱有猎奇心思,对标有该类标识的产品进步警觉,谨防上当受骗。
法官在此也提示广阔商家,应严厉遵守诚笃信用原则,对所售产品做照实介绍,切不可为添加出售量而冒用“军”字号产品做虚伪宣扬。
“舌尖上的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有必要看护的底线与红线。党的二十大陈述将食物安全归入国家安全系统,着重要强化食物药品安全监管。不法分子假造“军”字号酒水进行售卖,不只影响商场正常运营次序,并且多是以等级低白酒灌装、勾兑进行出产,以次充好,运营者也往往没办法供给酒水的出产日期、保质期、出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这些酒水归于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也会形成极大危险。上铁法院严厉执行食物安全司法维护,对此类行为予以冲击,以“四个最严”的情绪实在筑牢食物安全屏障。